我回来了,
回来给自己交代了。
这几天过的很好,
谢谢上天,
让我有勇气了。
 
堂哥说他和他在美国的女朋友分手了。
我不相信,
因为戒指他还戴着。
不小心瞄到他的nick:
2004年2月22日,5点29分的前一分钟,我一定会永远的记得,因为那一分钟是属于你和我的。
 
他还爱,
我相信她也还爱。
 
我还爱,
可是你不爱。
 
“2004年11月16日,6点24分的前一分钟,我一定会永远的记得,因为那一分钟是属于你和我的。”
 
戒指我没戴,
可是我一直收着,
很好很好的收着。
充满回忆的戒指、
充满甜蜜的戒指、
充满心疼的戒指、
充满永远的戒指、
充满承诺的戒指、
充满眼泪的戒指,
充满你的爱的戒指。
 
舍不得丢弃,
不代表没忘记,
对么?
 
我实在很难受。
看到你过得很好,
我是应该高兴的。
可是为什么我总觉得你的笑容很陌生?
不是因为我而拥有的笑容,
感觉好陌生。
 
铭,
我真的要走了。
这一次,
对自己诚实,
因为你的冷漠和坚持,
我决定不留了。
不是不爱了,
只是等得累了。
 
放在记忆里,
等到回忆老了,
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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